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太倉市農貿市場標準化管理規范與考核辦法(試行)》、《太倉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規范(試行)》的通知
2018-11-27
太倉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規范(試行)
為推進太倉市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改造,加快建立和完善現代農貿市場體系,進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促進農貿市場長效管理,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根據《蘇州市中心城區農貿市場標準化農貿市場建設規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蘇州市集貿市場管理條例》《蘇州市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標準。
一、總體建設要求
新建市場原則上建筑面積不小于1000平方米,改擴建市場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執行。大棚式農貿市場屋頂材料原則上應采用A級芯材的彩鋼板鋪設。新建市場土建結構應采用符合國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鋼筋混凝土或新型材質結構,應建或設置停車場地,周邊門面房應單向開門。農貿市場須具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室內寬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樓層式市場必須設有運輸貨物的專用電梯。
二、室內布局要求
按照商品種類劃行歸市設置交易區,交易區布局合理,分區標志清晰。市場必須在明顯位置處設有公秤處。食品經營區域與非食品經營區域分開設置;經營水產區域與其他食品生產、加工或經營區域隔開;生食品攤位與熟食品攤位分開;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攤位相互分開;熟食鹵品、豆制品、醬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臺距離廁所、垃圾房的間隔要大于25米;經營餐飲服務相對集中設置在專門區域,周圍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
有條件的市場室內應設置農民自產自銷交易區,區域標志明顯。可以設置農產品分揀整理區(凈菜處理室)、臨時倉儲區等綜合配套服務設施,農產品分揀整理區(凈菜處理室)要配備給排水設施、清洗水池、操作臺及垃圾收集設施等,在蔬菜上市前進行無泥沙、無腐葉、無根須、無過量水份處理。
三、出入口要求
符合消防規范各項規定,市場出入口不少于2個,主要出入口的門寬不小于3米,場內主通道寬度不小于2.2米,購物通道寬度不小于1.5米。市場通道須設有明顯的消防疏散標志、購物導向標志和商鋪分類標志,主要出入口須設置應急照明燈。
四、 室內墻體、地面要求
市場內外墻面、天花板涂刷具備較好防潮、防污性能的涂料。市場內墻(含立柱四周)應貼陶瓷磚,高度不低于1.5米,并在立柱陽角處做圓角、護角。地面鋪設防滑地磚,并向通道兩側排水溝傾斜,坡度比為1%-3%,保證通道無積水。
五、 供水、供電設施要求
室內供水設施要按各行業交易區的用水要求設置;室內供電設施須配備符合用電負荷、安全的供電設施。電線鋪設須按照建筑安裝規范,以暗線為主,并配備漏電保護裝置。市場要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同時配備足夠的燈光設施,確保市場營業時場內明亮。各經營區域要配置帶接地線的符合低壓電器使用的電源插座,攤位要安裝三線防水插座,同時須充分考慮計量器具的電源使用。柜臺上方可根據經營需求,按有關建筑規范要求統一配置照明燈具。
六、排水設施要求
場內上下水道要確保暢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統,排水溝深不少于0.2米,寬度不少于0.25米,外露部分設格柵蓋板,格柵間距1厘米,出口處設防鼠隔離網。柜臺外地面設排水槽,柜臺內地面沿柜邊設淌水槽。污水排放系統須統一按環保要求設置三級過濾處理設施后才能接入城市污水管網。水產、冰鮮的污水排放增設初級隔渣過濾設施,然后才能排入三級過濾處理設施。
七、環境衛生設施要求
場內要配置高壓水沖洗裝置,便于沖洗地面、墻面和設備設施。市場要配置統一的廢棄物容器、垃圾桶,每個經營戶須設置加蓋的垃圾桶。有條件的市場室內應按國家商業建筑相關規范設置衛生間,標準不低于二級標準(市場周邊50米范圍內有公廁的除外),衛生間不得設在熟食經營區域附近。有條件的市場應設置集中、規范的垃圾房,垃圾房應密閉,有上下水設施,不污染周邊環境,市場可委托具有處置資質的企業集中或相對集中對易腐垃圾進行收運和處置。市場應安裝低噪音抽送風設施,排風機口的設置須按國家或地方環保要求,嚴禁高油煙、高噪音、高污染等行業入場經營。
八、 消防和安全設施要求
建筑防火要求須遵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的標準執行,按規定設置消防設施,配齊完好有效的滅火器材,保證疏散通道、消防車道暢通,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違規使用鋼瓶液化氣等明火。要按治安管理要求,在營業場所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裝閉路電視監控設備。
九、檢測設施要求
嚴格執行農副產品質量安全規定,在場內明顯位置設置農副產品快檢室。快檢室應劃分為檢測區和非檢測區,并有明顯標識。檢測區環境應滿足檢測方法的要求,同時需要滿足防止交叉污染、保證人身健康要求。應配備專兼職檢測人員,檢測人員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應配備與其市場銷售品種、規模相適應的食品安全快速檢測設備。開通寬帶網絡,快檢結果和后續處理數據應實時上傳監管部門的監管平臺。
十、公共設施要求
設立市場服務管理辦公室(消費糾紛投訴調解室)、宣傳公示欄、公稱處、入場須知及攤位示意圖等服務設施。在市場顯著位置設置投訴箱,公布投訴電話。經營戶字號標牌統一規范。有條件的市場可設立廣播設施、儲藏室、顧客休息區、殘疾人無障礙通道、免費供水點等服務設施。
十一、攤位設施要求
柜臺設計可采用島狀式或條狀式排列。面積寬敞、人流量大的市場宜采用島狀式設計。普通柜臺高度宜為0.7-0.9 米、寬度0.8-1.2米、長度不少于1.5米,柜臺內外應鋪設墻面磚,柜臺內應鋪設高于地面的地磚,便于存放貨物。所有攤位臺面要整齊劃一,攤位臺面通道外側一面設高度不低于0.1米的檔水凸邊,并在凸邊內設置淌水槽。衡器應擺放在柜臺上或高于柜臺20-25厘米統一位置使用。在統一位置設置攤位亮照設施及商品標價卡。食用農產品攤位應在攤位明顯位置設置公布食用農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或者姓名等信息設施。水產、肉類柜臺位上要加裝多孔不銹鋼板或木制板、TPR板,臺面裝設材料不得高于臺面的外緣擋水凸邊或飄出臺面。各經營攤(店)還須符合下列要求:
1.禽類攤(店)要求。
冷鮮光禽攤(店)應設有專用于公示經營主體資格和冷鮮禽檢疫檢驗合格證明的設施。柜臺高度宜為0.7-0.8米。柜臺采用不銹鋼臺面,柜臺立面應貼墻面磚,柜臺靠通道外側邊沿應設擋水凸邊,高度不低于5厘米。配備冷藏、冷凍設施,冷藏柜溫度保持在0-4℃,冷凍柜溫度保持在-15℃以下。
活禽交易應在有關部門允許售賣活禽的市場內開展,活禽交易區(店)應按照有關規定達到“四分離”設置要求。活禽經營區域與其他產品經營區域隔離,并有獨立的出入口;活禽經營區域與消費者之間隔離,隔離設施上的發貨窗直徑不大于30厘米;采用磚墻、鋼化玻璃等材料整體隔離。活禽存放間內水禽與其他禽類分開,活禽宰殺間與存放間分開,宰殺間與出售間分開,之間全部采用鋼化玻璃隔離。活禽經營區域墻面瓷磚到頂,設有排風裝置;地面鋪設防滑地磚,有一定斜度,設下水明溝;固定禽籠采用不銹鋼材料制作,禽籠底部留15厘米以上的間隙;采用多層式禽籠的,在每層底部安裝抽屜式接糞盤。有清洗、消毒和污水污物處理設施設備,排污系統符合環保要求。
2.水產攤(店)要求。
水產品銷售點宜設置在靠墻側,布局相對集中合理,通風良好。內墻面瓷磚高度不小于2米。地面鋪設防滑地磚,要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必須設置操作臺、排污槽和固定污物桶,嚴禁在地面上進行操作,污物桶置于操作臺下方。
冰鮮水產品零售點,陳列柜臺用不銹鋼結構或用磚砼結構,設擋水沿口,外貼淺色面磚,內外側地面均設排水明槽。所銷售水產品放在不銹鋼盤(或食用級塑料盤)中,鋪設散冰保鮮,并配置保鮮冷柜。
活水魚交易區宜設計為0.3-0.5米高度的柜臺,上面擺放市場統一設置的蓄養容器或直接砌成磚砼結構、玻璃缸式的分隔蓄養池,柜臺外沿不低于0.2米的擋水板,水池內設有直徑不小于0.04米的下水口。每個商位內設置統一的殺魚操作臺面、水龍頭與排水口,活鮮水產品陳列柜臺內側地面要設排水明溝,溝中有水產品廢棄物收集籃,以利清洗。外側地面設置排水系統。該處必須使用防水電器開關和插座。有條件的市場鼓勵將活水魚交易區設置為酒店式玻璃陳列柜臺。
3.南北貨攤(店)要求。
實行集中設攤,需統一商家貨架樣式、材質。有條件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卷閘門,實行開架銷售。
4.熟食店要求。
熟食不得露空售賣,須有專間(店)。熟食品營業房采用統一透明的玻璃封面設計,懸掛造形美觀、照明度好的燈光設施,設置專用售貨柜、空調和雙門售賣窗,配備防塵、防蠅、防鼠、防蟑螂和加熱或冷藏設施,配備洗手池、消毒池、紫外線燈等設施。熟食品加工的需設置制作專間及更衣專間,熟食品銷售的需設置更衣專間。
5.半成品攤(店)要求。
半成品(經腌制、調制加工后的凈菜、肉菜制品、豆制品、冷凍食品等)配有密閉、保鮮、防塵、防蠅設施。豆制品柜臺上采用玻璃半封閉式與外界隔離的設施,不得露空售賣。
6.肉類攤(店)要求。
設置動物檢疫證、交易確認單公示牌,配備封閉的垃圾桶,配置冷藏保鮮設施。
肉類柜臺靠購物通道一側臺面上安裝多孔不銹鋼板或木制板、TPR板(可后期軟裝增加),靠柜內一側鋪設聚丙烯塑料板用于切割,柜臺內安裝獨立砧板用于砍剁,砧板架須統一固定設計。肉類區柜臺上方設有專門的懸掛肉類產品的設置和長度統一的掛鉤,便于整齊懸掛。
鮮肉經營鼓勵設品牌銷售區,其經營場地內必須設有保鮮溫控設備。
7.蔬菜、水果類攤(店)要求。
蔬菜柜臺鼓勵采用階梯擺放式設計,柜臺高度宜為0.45-0.6米,以0.1-0.15米呈階梯上升,一般設計為三層。水果商位鼓勵采用開架擺放式設計,柜臺采用斜坡遞增分隔式,柜臺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動式、組合裝配式相結合。
8.清真食品攤(店)要求。
清真食品專柜的設置與運作必須符合國家和有關民族政策。經營清真類食品須符合清真食品供應的專攤、專人、專庫、專車的要求。
9.其他攤(店)要求。
其他商品類的攤位設置,要本著便于管理、便于交易的原則,設置相應的封閉式垃圾桶,配置防塵、防蠅、防鼠、防蟑螂等設施。設置排放油煙的飲食服務項目時,應在設計階段統一考慮,合理布局,并設置公共煙道,廢氣經油煙凈化裝置處理后高空排放。
十二、價格和收費要求
市場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有條件市場配備大型電子顯示屏,實時滾動播放市場平均價格。
十三、稱重計量要求
市場應在明顯位置設置公平秤,公平秤須經強制檢定合格,在市場營業時間提供免費復秤服務。市場內貿易結算用稱重計量器具實行“五統一”(統一配置、統一管理、統一檢定、統一維修、統一輪換)管理模式,使用的稱重計量器具由市場統一提供,并經強制檢定合格,不得擺放使用自帶稱重計量器具,稱重計量器具擺放位置須便于消費者查看。
十四、信息化系統建設要求
有條件的市場同步實施農貿市場信息化系統建設工程。設置電子顯示屏、寬帶網絡、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對主要通道、出入口、停車場、各經營區域實施24小時視頻監控,數字錄像保留1-2月,實現環境動態、食品安全、商品動態、移動監管遠程視頻監控。市場應當建立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追溯體系,落實專人負責溯源系統及溯源資產管理,主動向消費者提供溯源信息。